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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如何运作

参选程序

候选人提名、按柜金与选举罪行

了解提名文件、按柜金、竞选规则、开支申报及常见选举罪行的法律流程。

简要答案

准候选人须符合宪法资格、提交有效提名文件并缴付选举按柜金。竞选材料和开支同样受规范。提名获接纳只代表当时符合程序,不代表选举委员会为候选人背书。涉嫌罪行仍须证据,并经过适当执法或法院程序。

实际例子

理解候选人提名状态

提名获接纳只代表文件通过该程序,不证明所有竞选主张,也不处理无关法律指控。

资料来源: Election Commission; Election Commission

按柜金
国会RM10,000;州席RM5,000
没收
与八分之一得票门槛有关
规范
选举程序与罪行法令

提名日是法律检查点

选举官依选举规则接收并决定提名文件,相关决定仍可能有法律挑战途径。

  • 候选人与提名人资料必须符合规定。
  • 选举按柜金不同于竞选材料按柜金和开支上限。
  • 若只有一名有效候选人,可不经投票直接当选。

资料来源: Election Commission; Election Commission

竞选活动仍有法律边界

选举罪行法令涵盖贿选、宴请、不当影响、冒名投票、竞选开支等行为。

  • 不要仅凭社交媒体片段断言犯罪。
  • 保留原始证据、时间、地点和来源。
  • 区分选委会行政决定、警方调查与法院裁决。

资料来源: Election Commission; Election Commission

常见问题

选举按柜金何时会被没收?

依选举规则,候选人得票不超过总票数八分之一时,按柜金会被没收。

选委会接纳提名是否代表候选人记录清白?

不是。接纳只代表提名在该阶段符合适用程序要求。